问题
问答题
2007年8月,甲商业银行因行使对某公司的抵押权而折价500万元取得作为抵押物的一幢大楼,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毕。2009年3月,该银行将大楼以80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乙公司。见房地产业利润丰厚,该银行立即斥资5000万元收购了丙房地产股份公司的51%的股份,成为其第一大股东。同时,证券市场正处于牛市,该银行为获取高额收益,也将1亿元资金投入股市。请结合《商业银行法》的有关规定,指出上述案例中的违法之处?
答案
参考答案:(1)银行在抵押人不能还款的情况下不得直接将抵押物折价归自己所有,只能将抵押物拍卖所得的价款偿还债务。(2)商业银行不得投资房地产、证券公司等风险不稳定的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