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判断题

2007年10月1日,南海市工商管理部门对华昌公司做出吊销营业执照的决定,并于当日以信函方式寄出,华吕公司于10月5日收到该信函。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华昌公司对南海市工商管理部门的决定不服,那么可以在10月1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 )

答案

参考答案:

解析: 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当事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10月5日)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单项选择题
名词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