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某甲与某乙是在国家机关工作的同事,平时有隙。为报复某乙,某甲向公安机关作虚假匿名举报,诬告某乙曾在一歌舞厅嫖娼,有“陪侍女”某丙为证。公安机关调查时,某丙对此作了虚假指证,某乙因而受到了公安机关的处分。在公安机关查处某乙的过程中,某甲在公开场合多次渲染某乙嫖娼的“事实”。对某甲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
A.诬告陷害罪
B.报复陷害罪
C.诽谤罪
D.不构成犯罪
答案
参考答案:A
解析:《刑法》第243条: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