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某市A商贸公司于2004年3月在该市国土局举行的公开拍卖会上,竞得位于该市中山路××号一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并签订了土地出让合同(东土合字[2004]第8号)。宗地情况如下:
地块编号 | 规划用途 | 宗地面积 | 建筑面积 | 受让价格 | 使用期限 |
2004-8 | 商业 | 5807m2 | 24700m2 | 4500元/m2 | 44年 |
问题
土地登记代理机构应如何办理请从土地登记类型、申请人、申请时限、申请人应提交的资料及代理结果等方面回答。
答案
参考答案:
解析:A商贸公司应申请办理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申请人为A商贸公司法人及法人代表。申请时限为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30日内。根据土地登记规则规定,申请人应提交的资料:A商贸公司法人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东土合字[2004]第8号);全部出让金的支付凭证;有关税费的支付凭证。 委托代理机构应提交土地登记代理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代理人资格证书。 土地登记代理人应根据A商贸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以确定是否符合登记申请的要求: (1)对申请人的审核。 (2)对出让合同的审核。 (3)对使用期限的审核,商业用途的法定最高出让年限为40年。 (4)对土地用途的审核。由土地登记代理人填写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书。 向土地部门提交设定登记申请材料,并索取登记资料收件单或收据。由土地登记代理人代领土地证书,并核查土地证书有无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