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某市中心区西部有一工厂,位于该市主干道左侧,用地5hm2。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该厂周围多已建成居民区、商业和办公区。而该厂已成为扰民企业。按照该厂主管部门的意见和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拟将该厂搬迁并出让原址,所获资金用于搬迁。出让后原址的2.0hm2改为商业、办公用地,1.8hm2改为公寓用地,原家属宿舍约占地1.2hm2,予以保留。试根据此案例简述用地性质变更的申请、审批程序。

答案

参考答案:1.厂方申请改变用地性质应持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改变厂址用地性质、出让厂址和搬迁的文件,向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改变用地性质和搬迁的申请。
2.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已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审核。由于该工厂位于市中心区,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将审核同意的意见应先报请市政府批准。经市政府同意后再向厂方发出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3.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在发出选址意见书的同时提出规划设计条件。
4.受让方和厂方申请立项。厂方持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文件、与受让方的协议,向有关部门申请项目建议书。
5.厂方持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与受让方的用地出让协议,向土地部门办理用地出让手续,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合同(需注意该合同必须包含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各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
6.受让方持有关部门批准文件、土地出让合同和地形图等有关资料,向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7.受让方依据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规划设计条件,向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建设方案、施工图和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手续。
8.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建设方案,通过审核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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