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案例三(一)资料 A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由甲、乙、丙三企业于2010年4月1日共同投资成立,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其中,甲企业投资600万元,乙企业投资300万元,丙企业投资100万元。A公司成立三个月后,其股东甲企业作为买方与A公司的另一股东乙企业签订一份设备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待甲企业获得银行贷款时,合同开始生效。当月,甲企业获得银行贷款,A公司为此笔贷款提供了担保。 2012年7月15日,A公司因发布虚假广告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以罚款。A公司对此处罚决定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为下列问题从备选答案中选出正确的答案
下列各项中,可以作为甲、乙、丙三企业出资的有______。
A.实物
B.信用
C.知识产权
D.土地使用权
答案
参考答案:A,C,D
解析: 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