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茶馆》的艺术特色。
参考答案:
甲、乙是好朋友,乙参加司法考试屡考不中,一日,甲对乙说:"如果你今年考取,我就送你一台笔记本电脑。"双方立有字据,以示郑重。乙发奋攻读,果然考取。遂要求甲履行诺言。但此时两家关系恶化,甲反悔。乙根据《合同法》,采取了正确的做法。请问乙的做法是()。
A.主张甲已立有字据,合同已经成立,乙不得反悔
B.既然甲已撤销赠与,乙不得再为任何主张
C.赠与合同是要物合同,本案赠与合同尚未成立,故乙不得主张
D.一般情况下赠与合同可任意撤销,但书面赠与不得撤销,故乙得请求甲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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