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东北某农场和某粮食加工厂于2005年12月签订稻谷购销合同,约定农场于2006年12月底向加工厂供应稻谷1000吨,货到后付款。后农场因当地在2006年发生异常干旱而导致颗粒无收,无法履行供货合同。在此情形下,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农场可以单方中止履行合同
B.农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C.粮食加工厂可以单方变更合同
D.粮食加工厂可以要求农场继续履行合同
参考答案:B
解析:解析: 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在一定条件下通过当事人的单方行为或者双方合意终止合同效力或者溯及既往地消灭合同效力的行为。合同的解除可以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本题中,农场因当地发生异常干旱而无法履行合同,属于上述第(一)项所述的因不可抗力无法继续履行合同,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情形,农场和粮食加工厂可以通过行使解除权消灭合同关系,故B项正确,D项错误。根据合同法第六十八条和第七十条的规定,本题不属于合同法规定可以单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故A项错误。另外,合同的变更通常需要经当事人协商一致或者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依法变更,当事人不能单方变更,故C项错误。综上,本题答案为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