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不定项选择
甲公司委托化学家王某为其开发一种新型防渗材料,双方约定了开发费用、报酬等事项,但未约定开发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的归属。技术成果开发成功后,王某先在自己开办的独资企业生产的自来水管上使用了该技术,后王某将该技术成果交给甲公司。其后,王某又与生产帐篷的丙公司签订了该技术成果的使用许可合同。
若不能确定使用权、转让权的归属,针对王某在自己开办的独资企业生产的自来水管上使用该技术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在将该技术成果交付给甲公司之前,王某不得使用
B.王某的行为构成对甲公司的侵权,应支付给甲公司使用费,以赔偿甲公司的损失
C.王某的行为构成不当得利,应当将使用所得收益返还给甲公司
D.王某有权无偿使用
答案
参考答案:D
解析:根据《合同法》第341条及《技术合同解释》第20条,在不能确定使用权、转让权的归属时,开发人与委托人均有使用权、转让权,但开发人的转让行为须在向委托人交付技术成果后为之,然而自己使用则不受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