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东莞捷特运动鞋厂承接了120000双气垫篮球鞋加工合同,加工期为两年,成品全部返销欧洲。合同规定,外商无偿提供一台价值1.5万美元的专用设备。该合同执行期满时加工生产的鞋已经全部返销欧洲。于是,该厂在海关办理了《加工贸易手册》的核销手续。随后,该厂将这台专用设备转卖给其他工厂。问:该厂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答案
参考答案:错误
因为生产厂虽然办理了“加工贸易手册”的核销手续,但是该外商提供的专用设备属于“特定减免税货物”,仍在海关监管之中,监管期限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