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案例一,中国老师奉行的是学科课程论,学生主要是学习间接经验,将学生看作是接受知识的容器,虽然学生一次学会画苹果,可未明白其实质。

答案

参考答案:所奉行的教育方法是传授接受法,这种教学方法有助于学生了解知识和掌握知识,但学生失去主动性,只是被动接受所学。通过以上案例可以说明我们现在奉行的教育方法是传授接受法是存在一定的弊端.那么我们可以在传授热受法的基础上再增加一些活动课程.活动课程也称儿童中心课程或经验课程,即以儿童活动为中心来组织教学过程。这种理论认为,课程应是一系列儿童自己组织的活动,儿童通过活动获得经验,从中培养学习兴趣,学会独立解决问题,锻炼能力。它重视学生的主动性和发展学生的个性,注意学生的动机和兴趣,强调经验,但违背了教学认识规律,排除了人类积累的间接知识的系统学习暴露了它致命的弱点。对于活动课程和学科课程之间的联系就在于:一是“补充说”,认为活动课程是学科课程的补充,在我国的课程结构中,应以学科课程为主,活动课程为辅,二者相辅相成,共同完成育人的功能。二是“对立说”,认为活动课程和学科课程有本质的不同,是根本对立的两种课程形态,如果简单地把二者之间的关系理解成相互“补充”,就容易导致“活动课程学科化”。三是“发展说”,认为学科课程和活动课程并不对立,而是具有历史逻辑的统一性;活动课程是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结果,是对学科课程的超越;活动课程实质上包含学科课程,活动课程可以说是学科课程的一种整合形态,活动课程就是以活动这种特殊形式把学科课程有机地整合起来.这样可以达到学习和活动互动起来从而达到真正的教学目的.

单项选择题
问答题 简答题

2013年3月2日,甲公司为支付货款,向乙公司签发一张票面金额为4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承兑银行A银行已经签章,票据到期日为2013年9月2日。

2013年4月28日,乙公司为支付货款,拟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遂在背书人签章一栏签章背书,但未填写被背书人名称,亦未交付。

2013年5月1日,乙公司财务人员王某利用工作之便,盗走存放于公司保险柜中的该汇票,乙公司未能及时发觉。

王某盗取汇票后,未在汇票上进行任何记载即直接交付给丁公司,换取现金。

2013年5月18日,丁公司将该空白背书汇票交付给戊公司,用以支付所欠货款,丁公司和戊公司当时对王某盗取汇票一事均不知情,戊公司对于该汇票系丁公司以现金自王某处换取一事也不知情。戊公司在汇票被背书人栏内补记了自己的名称。

2013年5月20日,乙公司发现汇票被盗,遂于当日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人民法院于2013年5月21日发出公告,公告期间,无人申报票据权利,但因律师工作失误,乙公司未向人民法院申请作出除权判决,法院遂于2013年8月25日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

2013年9月5日,戊公司向承兑人A银行提示付款,A银行按照汇票金额向戊公司支付了款项。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王某是否取得票据权利?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