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不良反应的临床表现有哪些?
参考答案:
(A).副作用(side effect),是指治疗剂量的药物所产生的某些与防治目的无关的作用。如阿托品通常被用于解除肠胃痉挛而引起口干、心率加快、视力模糊、心悸等。这种作用是在治疗剂量下同时出现的,所以其副作用常常是难以避免的。 (B).毒性反应(toxic reactions),是指由于使用者的年龄、体质状况而造成相对药物剂量过大或用药时间过长引起的,对人体造成某种功能性或器质性损害的反应。有的停药后可逐渐恢复,但也常造成一些不可逆的损害。如对乙酰氨基酚的肾毒性、各种抗肿瘤药的心脏毒性等。临床常见的毒性反应有:中枢神经反应、造血系统反应、肝肾损害、心血管系统反应。 (C).变态反应(allergy) ,即过敏反应,只有特异质体质的病人才能出现,与药物剂量无关。是外来的抗原性物质与体内抗体间所发生的非正常的免疫反应,引起不同程度的组织损伤或功能障碍。如口服阿司匹林,大多数人无异常反应,但少数人会发生皮疹、发热、皮炎、哮喘、白细胞减少,严重者可产生过敏性休克。 临床常见的过敏反应分为皮肤反应和全身反应,皮肤反应轻者不适,严重的可能出现表皮脱落;全身反应主要表现为呼吸道反应—-过敏性鼻炎、过敏性休克、支气管痉挛引起的哮喘等症状。
(D).继发反应(secondary reactions),这种反应不是药物本身的效应,而是药物主要作用的间接结果。如广谱抗生素长期应用可改变肠道正常菌群的关系,使肠道菌群失调导致二重感染。
(E).致畸作用(teratogenesis),某些药物孕妇服用后能引起婴儿的先天性畸形,已经报道的除沙利度胺外,还有雄性激素、汞制剂、叶酸拮抗剂等。一般认为致畸作用主要发生在妊娠初期的C个月,即器官形成期,但实际上药物对胎儿的影响不限于这个时期,孕妇整个妊娠期的用药均应十分谨慎。
( F).致癌作用(carcinogenesis),有些药物长期服用以后,能引起机体某些器官、组织、细胞的过度增殖,形成良性或恶性肿瘤。根据WHO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nternational Agency for Research on Cancer, IARC)的资料,有些药物已被正式列入确定致癌物和可能致癌的名单,如易导致 * * 癌的己烯雌酚等药物。
(G).药物依赖性(drug dependence),某些药物经较长时间应用,停药后易产生心理上的渴求或生理上的依赖,具有生理依赖性的药物长期应用可成瘾,停药后发生戒断综合症,轻者不适,重者出现惊厥,甚至死亡,如阿片、吗啡制剂等极易成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