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可以承担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任务的组织有()。

A、为业主提供服务的一个工程咨询单位与一个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B、实施监理的一个工程监理单位与一个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C、一个设计单位与一个施工单位组成的合作体

D、一个设计单位与多个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E、一个设计单位

答案

参考答案:C, E

解析:

国际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的组织有以下几种可能的模式:①一个组织(企业)既具有设计力量,又具有施工力量,由它独立地承担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的任务;②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为一个特定的项目组成联合体或合作体,以承担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的任务;③由施工单位承接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的任务,而设计单位受施工单位的委托承担其中的设计任务;④由设计单位承接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的任务,而施工单位作为其分包承担其中的施工任务。

单项选择题 A1/A2型题
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

案情:黄某(女,25岁)是中外合资公司总经理秘书,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精通英语,业务能力强,而且相貌气质俱佳。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需要常与总经理一同出差,引起总经理妻子夏某的忌恨。夏某多次在电话中辱骂黄某,甚至到公司对黄某进行谩骂。一日,夏某故意来到黄某回家必经之路超市的门口,待黄某外出返家时,夏某便上前当众大骂黄某。黄某开始一直沉默不言,后来夏某抓住黄某的衣服进行厮打,并将其衣服扯破,致黄某当众受到巨大屈辱。黄某实在不堪忍受,便猛地将夏某推倒在地,刚好夏某头部撞在了一块石头上。后经治疗,花去医疗费2万余元。黄某的精神也受到了刺激,卧床休息半个月后才逐渐恢复正常。夏某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自诉,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院审查后,认为犯罪事实清楚,有区法医活体检验鉴定中心对夏某的伤情作出的结论为轻伤的法医鉴定书证明,决定开庭审判。经过两次合法传唤,自诉人夏某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判决宣告终止审理。一周过后,夏某不愿再起诉,但夏某的父亲再次向法院起诉,法院认为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再次决定开庭审判。审判过程中,被告人黄某以侮辱罪对自诉人夏某提出反诉,法院以刑事案件不得反诉为由拒绝受理。黄某一气之下离家出走,下落不明。法院经缺席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决被告人黄某管制6个月,赔偿经济损失7000元。黄某得到消息,在法定期限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过程中.上诉人提起反诉,二审法院受理后,经书面审理后,依法作出终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上诉人管制4个月,赔偿经济损失7000元,被上诉人夏某犯侮辱罪,判处管制2个月。由人民法院执行。

本案诉讼程序有何不当之处?并简要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