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某内资企业主要生产家电产品,2003年有关会计资料如下: (1)2003年度利润总额为200万元; (2)全年销售收入为2000万元; (3)“管理费用”中列支的业务招待费25万元,广告费200万元, (4)“营业外支出”中列支的税收罚款1万元,自行赞助某小学2万元; (5)“投资收益”中有国债利息收入5万元,从深圳某联营企业分回利润17万元,已知联营企业的所得税税率为15%。(注:该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
下列对投资收益的税务处理中正确的做法有( )。
A.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应调减纳税所得额
B.从被投资企业分回的利润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C.从被投资企业分回的利润应补缴企业所得税
D.从被投资企业分回的利润不用补缴企业所得税
答案
参考答案:A,C
解析: 纳税人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应调减纳税所得额,从投资企业分回的利润应计入纳税所得额,所以应补缴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