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山东省青岛市A公司与山西省太原市B公司因合同纠纷诉至人民法院,青岛市某区基层人民法院受理了该案件,一审判决B公司向A公司赔偿损失100万元,山西省太原市B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请回答以下问题。

如果山东省青岛市A公司在起诉时未声明双方之间有仲裁协议,青岛市某区基层人民法院受理该案件后,山西省太原市B公司在诉讼过程中发现,若诉讼继续进行下去,法院最终将会作出对自己不利的判决,遂在法院第二次开庭前,向法院提交了其与山东省青岛市A公司在订立合同中签订的一份仲裁协议。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人民法院有权继续审理

B.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山东省青岛市A公司的起诉

C.人民法院应当先审查仲裁协议的效力,如果仲裁协议有效,则人民法院应当驳回A公司的起诉

D.人民法院应当先审查仲裁协议的效力,如果仲裁协议无效,则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该案

答案

参考答案:B,C,D

解析:[考点] 仲裁与诉讼的选择
本题考查当事人在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在首次开庭前也没有提出仲裁协议,而是在二次开庭前向法院提出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的问题。
根据《仲裁法》第26条的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本题中,A公司在起诉时未声明双方之间有仲裁协议,青岛市某区基层人民法院受理该案件后,B公司在法院第二次开庭前向法院提交了仲裁协议,依据本条规定,B公司没有在首次开庭前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有权审理此案。因此本题中,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无需对仲裁协议的效力进行审查。所以A选项说法正确,BCD选项说法错误。

单项选择题
单项选择题

某卷烟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甲牌卷烟,该品牌卷烟不含税调拨价每标准条60元,最高不含税售价每标准条65元。2012年4月发生以下业务:
(1)从甲卷烟厂购入一批已税烟丝,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额500000元,增值税税额85000元,货物已经验收入库;从乙卷烟厂购进烟丝,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额625000元,增值税税额106250元,货物已经验收入库。
(2)从烟农手中收购一批自产烟叶,货物已验收入库,收购发票上注明收购价格100000元,同时注明按收购价格10%支付了价外补贴,支付运费5000元,装卸费625元,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运输发票。
(3)因生产需要进口设备一台,到岸价格为55750欧元,进口后发生安装调试费40000元,关税税率10%;进口一批烟丝,成交价为离岸价格23250欧元,发生境外运费及保险费共计3800欧元,发生境内运费2500元,关税税率为25%。上述进口货物缴纳进口环节各项税金后海关放行,并取得完税凭证,境内运费已取得普通货运发票。
(4)与某生产企业签订合同,以本厂生产的40标准箱甲牌卷烟与该生产企业的烟丝交换,卷烟按调拨价确定销售额600000元,烟丝的不含税价格为650000元,卷烟厂支付了补价,双方均开具了防伪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
(5)本月购进劳保用品,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额72000元,增值税税额12240元,本月生产部门领用劳保用品的70%。
(6)将以外购烟叶为原料新研制的一种低焦油卷烟3标准箱在展销会上作为样品,并分送给各参展商,该型号卷烟每标准箱实际生产成本为18000元(该型号卷烟的成本利润率为10%)。
(7)对外销售自产10标准箱甲牌卷烟,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50000元。
(8)以15标准箱甲牌卷烟抵偿欠外单位的货款。
(9)向本厂职工销售甲牌卷烟650标准条,按成本27300元计入“应付职工薪酬”账户。
(10)当月销售以外购烟叶、烟丝为原料生产的甲牌卷烟60标准箱,取得不含税销售额900000元。
已知:本月外购烟丝期初库存成本120000元,期末库存成本165000元。本月取得的相关发票均在当月申请并通过认证,汇率按1欧元=8元人民币计算。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该企业本月应纳进口环节关税税额( )元。

A.82040

B.91100

C.95550

D.98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