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国内A贸易公司出口货物,并通过B货代公司向某国外班轮公司C公司订舱出运货物,货装船后,C公司向A公司签发一式三份记名提单。货到目的港口,记名提单上的收货人未取得正本提单的情况下,从C公司手中提走货物。A公司以承运人无单放货为由,在国内起诉C公司。(提单上注明适用美国法律。在美国,承运人向记名提单的记名收货人交付货物时,不负有要求记名收货人出示或提交记名提单的义务)请根据题意分析并回答:(1)本案适用何国法律,为什么?(2)承运人是否承担无单放货责任。(请根据中国海商法和美国法分别阐述为什么)
答案
参考答案:答:(1)本案适用美国法律。因为我国海商法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选择适用的法律,B/L注明适用美国法律,所以应适用美国法律。(2)①承运人无须承担无单放货责任。因为提单上注明适用美国法律。在美国,承运人向记名提单的记名收货人交付货物时,不负有要求记名收货人出示或提交记名提单的义务。②承运人承担无单放货责任。因为我国海商法规定,提单是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不论是记名提单或非记名提单,承运人均有义务凭正本提单交付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