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上市公司2010年底的净资产为46亿元,该公司发行了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权证行权比例为1:1,行权价为36元,权证发行后在交易所上市。假定权证到期前全部行权,则要达到上述条件,此次分离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额应在18~18.4亿元之间。( )
参考答案:对
解析: 具体分析如下:
①《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1期末净资产额的40%,预计所附认股权全部行权后募集的资金总量不超过拟发行公司债券金额。则该上市公司本次发行前无论是否有公司债券余额,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能超过18.4亿元(46×40%)。
②《上海证券交易所权证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权证管理暂行办法》都规定,申请上市的权证不能低于5000万份。在权证行权比例为1:1、行权价为36元的情况下,预计所附认股权全部行权后募集的资金总量至少为18亿元(36×5000),为符合不超过拟发行公司债券金额的禁止性规定,此次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额至少应为18亿。
综上所述,该上市公司本次分离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额应在18~18.4亿元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