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2005年,甲公司发生了以下几笔经济业务: (1)2005年2月,在股票市场上,转让A公司的股票100000股,卖出价格为16元/股,该笔股票的购入价格为12元/股,买卖股票的手续费均为1%; (2)2005年10月,在外汇市场上,转让100 000美元,转让价为100美元兑827元人民币,该笔美元的购入价为100美元兑835元人民币; (3)2006年1月,在外汇市场上,转让:200 000欧元,转让价为100欧元兑890元人民币,该笔欧元的购入价为100欧元兑850元人民币。 该公司2004年汇总的金融商品买卖差价为-50000元。 要求: 分别计算甲公司2005年2月、10月、全年和2006年1月金融商品买卖业务应该缴纳的营业税。

答案

参考答案:

解析:(1)2005年2月,股票买卖价差=16×100000-12×100 000=400000(元) 股票买卖应缴营业税=400000×5%=20000(元) 2005年10月外汇买卖价差=827×1 000-835×1 000=-8 000(元) 外汇买卖无需缴纳营业税 2005年全年汇总应交营业税(400000-8 000)×5%=19 600(元) 2005年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400元 (2)2006年1月,外汇买卖价差=890×2000-850×2 000=80000(元) 外汇买卖应缴营业税=80000×5%=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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