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
没收一切私人的或团体的——豪绅、地主、祠堂、庙宇、会社、富农——田地、山林、池塘、房屋,归苏维埃政府公有,分配给无地、少地的农民及其他需要的贫农使用。
——引自中共1930年《苏维埃土地法》
材料二:
1931年2月,毛 * * 按中央决定指示各级政府发一布告:“说明过去分好了的田,(实行抽多补少,抽肥补瘦),即算分定,得田的人,即由他管所分得的田,这田由他私有,别人不得侵犯。…‘租借买卖,由他自主;田中生产,除交土地税于政府外,均归农民所有。”——转引自胡绳主编《中 * * 党的七十年》
材料三:
一方面要规定地主应该普遍地减租减息,不得抗不实行。另一方面,又要规定农民有交租交息的义务.不得抗不交纳。——引自中 * * 1942年《关于抗日根据地土地问题》
材料四:
一切地主的土地及公地,由乡村农会接收,连同乡村其他一切土地,按乡村全部人口,不分男女老幼,统一平均分配……并归个人所有……承认其自由经营、买卖及在特定条件下出租的权利。
——引自1947年《中国土地法大纲》
请回答:
材料三是党在哪一历史时期的土地政策作这一调整的目的是什么
答案
参考答案:是党在抗战时期的十地政策。目的是调整阶级关系,既调动农民的抗日和生产积极性,又有利于联合地主阶级一致抗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