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塘沽协定》,(《五四指示》,《中国土地法大纲》)
参考答案:《塘沽协定》:1933年5月,国民党政府代表熊斌与日本关东军代表冈村宁次在塘沽签订停战协定,称《塘沽协定》。主要内容为:中国军队撤退至延庆、昌平、高丽营、顺义、通州、香河、宝坻、林亭镇、宁河、芦台所连之线以西、以南地区。日军确认中国军队已撤退后,不超越该线续行追击,且主动撤归长城线。承认日本占有东三省及热河,划绥东、察北、冀东为日军自由出入地区,使华北门户洞开。
对比:《何梅协定》:1935年日本强迫国民党政府签订的旨在进一步控制华北的协定。1935年,日本借口中国当局破坏了《塘沽协定》,由东北调遣军队入关,进行武力威胁。6月9日,日本天津驻屯军司令梅津美治郎向国民党政府北平军分会代理委员长何应钦提出“觉书”。何应钦与日方秘密会谈后,全部承诺日方的无理要求,出卖了华北的大部分主权。
对比:《秦土协定》:此为1935年6月日本强迫国民党政府签订的旨在进一步控制华北的协定,协定由秦德纯与日方代表土肥原贤签订。协定规定:二十九军撤离察北地区;接触排日机构;就张北事件向日方道歉,处罚有关人员;禁止山东移民通过察省;两星期内完成上述工作。作为协定的解释事项,双方密约如下:承认日伪在蒙古的活动;招聘日本军事及顾问;帮助日方设立各种军事设备;给日本人在该区旅行、调查提供方便。通过《秦土协定》,日本实际上控制了察省北部地区。
《五四指示》,(3~6关键词)
《中国土地法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