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
2004年3月8日,公安民警董洁与联防队员席荣在巡逻时当场抓获正在盗窃“桑塔纳”轿车的张强,便将张强带回附近的治安办公室讯问,张强交代曾先后盗窃摩托车、彩电等财物的犯罪事实,董洁、席荣二人在张强家中无人的情况下进行搜查,将张强存放家中的摩托车、彩电等赃物扣押。后董洁将摩托车作为交通工具使用。问:董洁、席荣有哪些行为违反法律程序规定?
答案
参考答案:
(1)联防队员席荣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
(2)讯问犯罪嫌疑人和执行搜查时侦察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3)对张强住处的搜查,应当开具并出示《搜查证》;
(4)进行搜查时,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
(5)搜查的情况应当制作《搜查笔录》,由侦查人员、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
(6)对于扣押的物品,应当会同见证人、持有人的家属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三份,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及持有人签名或盖章;
(7)对扣押的财物,应妥善保管或封存,不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