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甲公司是一家在内地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要从事生产和销售中成药制品,为筹措研发新药品的资金,2001年12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购销合同,合同规定,乙公司购入甲公司积存的100箱药品,每箱销售价格30万元(不含增值税),甲公司已于当日收到乙公司开来的转账支票,并交银行办理收款,药品已于当日发出,每箱销售成本为1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同时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规定,甲公司于2002年9月30日按每箱35万元的价格购回全部销售的药品,为此甲公司将此项交易额3000万元确认为2001年度的营业收入,并计入了利润表有关项目。
[要求]
判断甲公司对上述交易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答案
参考答案:甲公司对上述交易的会计处理不正确。上述交易属售后回购,从形式上看,商品确实已经销售,交易已经完成,销售收入应该确认,但是从实质上看,甲公司是将此药品作为抵押换取乙公司的资金,属于融资的范畴,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会计处理原则,不能确认为收入,而应在“待转库存商品差价”科目进行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