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茶叶公司)发信(落款日期是2004年8月1日,邮戳日期是2004年8月2日)给乙方,要卖给乙方一批当年生产的茶叶。信中,对标的物的名称、质量、规格、单价 (斤)、付款日期、方法表达具体,甲方要求乙方提出订购的数量。乙方回信(落款日期是 2004年8月6日,邮戳日是.2004年8月7日)表示:“接受你方提出的一切条件,购买 1000斤。请从2004年9月开始,按月分十次发货。”该信件于2004年8月10日到达甲方。甲方8月15日回信:“将如期发货。”根据已知的条件,回答下列问题。
10批茶叶总价款为100万元,双方约定的违约金是标的额的20%;乙方给了甲方10万元的定金。又假设第8批茶叶一直未发,乙方未要求实际履行,但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那么下列选项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也是最好的。
A.乙方主张20万元的违约金
B.乙方主张2万元的违约金
C.乙方主张双倍返还定金20万元
D.乙方主张双倍返还定金2万元
参考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违约金。 (1)违约金可以适用于部分不履行。甲乙双方约定的是不履行的违约金,因此,B项是正确的,A项不正确。(2)定金可以适用于部分不履行。《担保法解释》第120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据此C项肯定不正确。D项虽然允许,但不是最好的。《合同法》第116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也就是说,定金与违约金可以选择适用,但是不能合并适用。选择违约金,乙方得到2万元,选择定金,双倍返还2万元,其中有乙方自己的1万元,实际得到1万元。因此B项选择最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