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施工队承担了一巷道的施工任务,该巷道净断面为16m2,长800m,锚喷支护。地质资料显示,工作面涌水量较小,围岩中等稳定,因距煤层较近,工作面有瓦斯洩出现象。施工单位编制、报审了施工技术措施,采用钻眼爆破法施工;多台气腿凿岩机打眼,炮眼深度均为2.4m,反向装药。为保证光面爆破效果,周边眼布置在断面轮廓线上,选用高密度、高爆速的炸药;采用不耦合装药的方式。技术措施经审核修改后组织实施。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 事件一:一次爆破作业后,检查发现工作面有5个瞎炮和3个距瞎炮较远、深度约0.8m的残孔。为了处理瞎炮,施工人员立即用水冲洗了残孔,并对其进行钻眼加深,然后装药重新引爆5个瞎炮。 事件二:工作面爆破后,施工班级及时进行了通风和安全检查,然后利用气腿式凿岩机打设顶部锚杆孔。施工中顶板发生了局部冒顶事故,致使3名工作重伤。
指出原施工技术措施的错误之处,并给出正确的做法。
参考答案:
(1)反向装药不妥。必须制订安全技术措施,否则改用正向装药;
(2)周边眼选用高密度、高爆速的炸药方式,不利于光爆面形成,宜改成低密度、低爆速的炸药,在主爆区起爆后起爆;周边眼布置在断面轮廓线上,且布置间距小,互相平行的炮眼;
(3)技术措施经审核修改后组织实施不合规,改为:修改后的技术措施经重新审核后组织实施;
(4)多台气腿凿岩机打眼不合适,改为一台;
(5)炮眼深度均为2.4m不合适,改为掏槽眼比其它炮眼深0.2~0.3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