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施工单位承担一立井井筒工程,该井筒净直径7.0m,井深580m。采用现浇混凝土支护,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指定的商品混凝土供货商签订了供货合同。由于施工场地偏僻,施工单位采购了压力试验机,建立了现场试验室,自行检验混凝土强度。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每50m井筒预留一组试块,在现场试验室经过标准养护28d后,自行进行强度试验。当井筒施工到井深500m时,发现上部井壁淋水加大,项目经理要求加快混凝土浇筑进度,待浇筑完该模混凝土后再处理上部井壁淋水,结果该模混凝土脱模后出现质量问题。检查发现,井壁严重淋水发生在井深450m附近。经调查,进行该段井壁混凝土浇筑时,供货商没有及时将混凝土送到,导致混凝土浇筑曾中断2次,前后耽误2h。经建设单位同意,施工单位对该段井壁进行了修复处理,投入费用20万元。井筒施工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要求对井壁混凝土进行破壁检查,每l00m检查一处,共6处,全部合格。
井筒竣工验收应检查的内容有哪些?
参考答案:
井筒竣工验收应检查的内容有:
(1)井筒中心坐标、标高、深度及连接巷道口的标高与方位;
(2)井壁质量和井筒总的漏水量;
(3)井筒断面和井壁垂直度;
(4)隐蔽工程记录。
解析:
立井井筒竣工验收质量检查包括工程质量检查和资料验收,同时要求工程满足相关的质量要求。 (1)井筒竣工后应检查的内容包括: 1.井筒中心坐标、井口标高、井筒的深度以及与井筒连接的各水平或倾斜的巷道口的标高和方位; 2.井壁的质量和井筒的总漏水量,一昼夜应测漏水量3次,取其平均值; 3.井筒的断面和井壁的垂直程度; 4.隐蔽工程记录、材料和试块的试验报告。 (2)井筒竣工验收时应提供的资料包括: 1.实测井筒的平面布置图,应标明井筒的中心坐标、井口标高,与十字线方向方位,与设计图有偏差时应注明造成的原因; 2.实测井筒的纵、横断面图; 3.井筒的实际水文资料及地质柱状图; 4.测量记录; 5.设计变更文件、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工程材料和试块试验报告等; 6.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记录。 (3)井筒竣工验收时的质量要求包括: 1.建成的井筒规格,应符合有关规定; 2.砌块、混凝土的井壁质量,应符合相关规定; 3.锚喷支护的质量应符合有关标准; 4.普通法施工的井筒建成后的总漏水量,不得大于6m3/h,井壁不得有0.5m3/h以上的集中漏水孔; 5.施工期间,在井壁内埋设的卡子、梁、导水管、注浆管等设施的外露部分应切除;废弃的孔口、梁窝等,应以不低于永久井壁设计强度的材料封堵; 6.井筒施工中所开凿的各种临时硐室,需废弃的应封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