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某市汽车制造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6月购进原材料等,取得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款共600万元,销售汽车取得销售收入(含税)8000万元;兼营汽车租赁业务取得收入20万元;兼营汽车运输业务取得收入50万元。本月与 A厂签订一份运输合同,运输的货物850万元,收取运费11万元。该厂分别核算汽车销售额、租赁业务和运输业务营业额(适用消费税税率为8%)。 要求: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 (1)该汽车制造厂应缴纳的增值税; (2)该汽车制造厂应缴纳的消费税; (3)该汽车制造厂应缴纳的营业税; (4)该汽车制造厂应缴纳的城建税; (5)该汽车制造厂应缴纳的印花税。

答案

参考答案:

解析:应纳增值税=8000÷(1+17%)×17%-600=1162.39-600=562.39(万元) (2)应纳消费税=8000÷(1+17%)×8%=6837.61×8%=547.01(万元) (3)汽车租赁业务应纳营业税:20×5%=1(万元) 运输业务应纳营业税=50×3%=1.5(万元) (4)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562.39+547.01+1+1.5)×7%=1111.9×7%=77.833(万元) (5)运输合同应纳印花税=11×0.5‰=0.0055(万元)

选择题
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2015年10月,交通部首度确认互联网专车合法身份,公开承认网络约租车运营模式是新时期现代信息技术在出租汽车行业的创新应用,对提高出行效率、优化市场资源配置和满足高品质、多样化、差异性出行需求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互联网专车作为新生事物,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发展定位不清晰、责任主体难以落实、私人小客车大量接入、乘客安全和合法权益缺乏保障、对出租汽车市场造成不公平竞争等突出问题。要求各类互联网专车公司遵循运输市场规则,承担应尽责任,让乘客更加安心、放心出行。

材料二:2016年7月12日,中菲南海争议仲裁庭罔顾基本事实,肆意践踏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公布了严重损害中国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的所谓“裁决”。7月13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的《中国坚持通过谈判解决中国与菲律宾在南海的有关争议》白皮书强调,中国尊重和践行国际法,在坚定维护中国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的同时,坚持通过谈判协商解决争议,坚持通过规则机制管控分歧,坚持通过互利合作实现共赢,致力于把南海建设成和平之海、友谊之海和合作之海。白皮书表示,中国将与地区国家共同维护南海和平稳定,坚定维护各国依据国际法在南海享有的航行和飞越自由。对此,国际社会广泛支持中国南海问题立场,70多个国家明确表态不承认南海仲裁结果。

结合材料一,运用《经济生活》知识说明政府如何利用市场规则来规范互联网专车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