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甲公司拥有一价值1千万元的机械设备,该公司董事长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机械设备转让合同,规定甲公司于1月31日前交货,乙公司在交货后10天内付清款项950万元。在交货日前,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的经营状况恶化。通知乙公司中止交货并要求乙公司提供担保;乙公司予以拒绝。又过了1个月乙公司的经营状况进一步恶化,甲公司提出解除合同。乙公司遂向法院起诉。法院查明:1.甲公司股东会决议规定,对机械设备的处置应经股东会特别决议;2.甲公司的机械设备原由丙公司保管,保管期限至1月31日,保管费50万元。2月5日,甲公司将机械设备提走,并约定10天内付保管费,如果10天内不付保管费,丙公司可对该机械设备行使留置权,甲公司一直不交付保管费,现丙公司要求对该机械设备行使留置权。

甲公司能否解除合同为什么

答案

参考答案:甲公司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依法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判断题
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