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位于北京市的某家用轿车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1年度相关经营情况如下:
(1)销售家用轿车1000辆,每辆含税金额15万元,支付销售家用轿车的运输费用200万元,保险费用和装卸费用120万元。
(2)销售家用轿车20辆给本公司职工,以成本价核算取得销售金额200万元。
(3)发生广告费用600万元、业务宣传费用100万元、其他销售费用900万元。
(4)发生业务招待费120万元、新产品研究开发费用260万元;其他管理费用400万元。
(5)转让一项自然科学领域内的技术所有权取得收入1000万元,成本为220万元。
(6)将仓库对外出租取得收入90万元,对应的其他业务成本12万元。
(7)外购原材料,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4 000万元、增值税税额650万元,另支付购货运输费用180万元、装卸费用18万元、保险费用26万元。
(说明:家用轿车适用消费税税率5%;支付的运费均已取得相应的运费发票;不考虑印花税。)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合计数。

计算该企业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答案

参考答案:应缴纳营业税=90×5%=4.5(万元)。应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1546.38+653.85+4.5)×(7%+3%)=220.47(万元)。
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4.5+220.47=224.97(万元)。

填空题
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