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钱某为一中国公民,其在一家外商投资企业中任职,2006年1月收入情况如下:
1.外商投资企业当月支付的工薪25000元;国内派遣单位当月支付的工资4000元;同时,外资企业本月发放年终奖,该个人获得30000元。
2.利用休假时间为国内某单位进行工程设计取得收入80000元,领取收入时得知该单位遭受严重水灾,当即捐赠20000元。
3.为境外一企业提供一项专利技术的使用权,一次取得收入150000元。已按收入来源国税法在该国缴纳了个人所得税20000元。
4.个人出租住房,每月取得租金收入3000元,每月发生的准予扣除项目及修缮费用500元,取得合法票据。
请综合考虑营业税和房产税,不考虑城建税及附加,印花税。
附: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遭算扣除数表

级 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500元的 5 0
2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10 25
3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15 125
4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20 375
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25 1375
6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30 3375
7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6375
8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40 10375
9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45 15375
要求:分别计算钱某以上各业务应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案

参考答案:本月工薪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1)应纳个人所得税合计=(25000+4000-1600)×25%-1375=5475(元)
(2)外商投资企业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5000-1600)×25%-1375=4475 (元)
国内派遣单位直接以4000元作为个人应税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4000×15%- 125=475(元)汇算清缴时,钱某应主动补缴个人所得税=5475-(4475+475)=525 (元)。
本月年终奖应纳个人所得税:
确定税率:30000÷12=2500(元),应该适用的税率为:15%,速算扣除数据为 125元。
计算应纳税额:30000×15%-125=4375(元),由支付单位代扣代缴。
2.工程设计属于劳务所得,其应纳税所得额为:80000×(1-20%)=64000(元)。按劳务个税相关规定,它应该适用加成征收的规定,故应纳个人所得税=80000×(1- 20%)×40%-7000=18600(元)。
3.提供专利技术在我国应纳的个人所得税=150000×(1-20%)×20%-20000= 4000(元)。
4.个人出租房屋,允许扣除修缮费用,而且根据相关规定,个人出租住房的,按 10%计征个人所得税,3%计征营业税,4%计征房产税,故租金应纳个人所得税; (3000-3000×(3%+4%)-500-800)×10%×12=149×12=1788(元)。

问答题

下面是有关效率和公平的材料:
材料1 党的十六大报告在收入分配问题上指出,要“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发挥市场的作用,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再分配注重公平,加强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职能,调节差距过大的收入”。为我们在新的历史时期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推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提供了强大的理论武器。
摘自《中国青年报》2003年6月15日
材料2 兼顾公平是反映社会主义制度本质特征的必然要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做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收入分配原则切实贯彻,一方面要承认收入差别,允许一部分人和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通过市场机制刺激效率,为过渡到共同富裕创造物质基础,另一方面要通过国家宏观调控等手段来构筑平等竞争的空间和平台,保证分配的公平。国家对个人收入分配进行的调节,不是去消灭收入差距,而是把差距保持在合理的范围之内,防止两极分化或贫富差距过大。
摘自《光明日报》2003年1月6日
材料3 人们在选择投资方向和项目时,必然会理性地按收益最大化原则,把与收益相联系的效率放在决策的首位,低效率低收入的投资必然被人们理性地规避。可以看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体制中,无论是按劳分配还是按生产要素的贡献参与分配,都必须、也必然要把效率摆在优先地位。虽然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在分配方式或分配原则上有一定的差异,但整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收入分配原则都必须做到效率优先,任何非经济手段导致的“公平”都有损于社会财富的创造。政府只有在财力、物力迅速增长的前提下,才有可能去运用宏观调控手段来兼顾公平。
摘自《光明日报》2003年1月6日
请回答:
根据材料简述效率与公平原则的涵义,并分析效率与公平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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