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甲公司员工张某和李某承担公司交付的任务共同开发一种新型记忆材料,开发的场地和设备由乙公司依据甲、乙之间的租用合同提供。张某和李某都对该新型记忆材料的实质性特点作出了创造性贡献。在研发工作后期,张某因劳资纠纷辞职离开了甲公司。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就该新型材料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张某和甲公司共有
B.就该新型材料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甲公司和乙公司共有
C.该新型材料的发明人仅为李某
D.该新型材料的发明人为张某和李某
答案
参考答案:D
解析: 申请专利的权利、发明人的认定
A、B根据《专利法》第6条第1款,题中的发明创造是在执行甲公司的任务时完成的,为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甲公司。乙公司仅根据租赁合同提供场地和设备,与该发明权属无关。故选项A、B错误。
C、D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3条,张某和李某都对该新型记忆材料的实质性特点作出了创造性贡献,均为发明人。故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