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在设计构思相同的情况下,下列哪组产品的外观设计可以合案申请

A.皮鞋和销售时用来盛装该皮鞋的鞋盒

B.床罩、床单和枕套组成的多件套床上用品

C.做工和材质相同的两张写字台

D.铅笔和销售时赠送的橡皮

答案

参考答案:B,C

解析: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单一性
[详解] 《专利法》第31条第2款:“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外观设计。同一产品两项以上的相似外观设计,或者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专利法实施细则》第35条第2款:“专利法第31条第2款所称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外观设计,是指各产品属于分类表中同一大类,习惯上同时出售或者同时使用,而且各产品的外观设计具有相同的设计构思。”选项A中皮鞋是02大类,鞋盒是09大类,不属于同一类别,不能合案申请,选项A错误。选项B中床罩、床单和枕套都是06大类,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可以合案申请,选项B正确。选项C中两张写字台都是同一产品,同一产品的相似外观设计可以合案申请,选项C正确。《专利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三章9.2.2成套出售或者使用:“……同时出售,是指外观设计产品习惯上同时出售,例如由床罩、床单和枕套等组成的多套件床上用品。为促销而随意搭配出售的产品,例如书包和铅笔盒,虽然在销售书包时赠送铅笔盒,但是这不应认为是习惯上同时出售,不能作为成套产品提出申请。……”选项D中铅笔和橡皮部属于19大类,但是习惯上并不是同时出售,所以不能合案申请,选项D错误。

判断题
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