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判断题
假设2007年9月25日,人民法院受理了A国有企业的破产案件,并于2007年11月10日宣告A国有企业
破产程序终结。2009年1月12日,人民法院发现A国有企业曾于 2007年10月23日放弃自己对B企业的债权。
对此情形,应由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追回财产,追加分配。( )
答案
参考答案:对
解析: 本题考核破产程序终结的规定。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2年内发现破产企业有法定予以撤销行为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追回财产,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向债权人追加清偿。本题破产企业有放弃自己债权的行为,也是在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2年内发现的,应由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追回财产,追加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