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股份有限公司,20×7年1月1日,该公司根据公司计划并经相关方面批准,决定授予其300名管理人员每人1000股的本公司股份期权,所附条款为雇员必须在未来三年内在本公司工作,甲公司估计三年中雇员的离职率为10%,第一年离职人数20人,于第一年年末重新估计离职率为15%;第二年又有离职人数22人,甲公司预计离职率仍为 15%;第三年离职人数为15人,共计离职人数为57人。
每一股份期权的公允价值为10元;行权价为每股20元。
假定三年后剩余人员全部行权;不考虑所得税的影响。
要求:
编制各年度与股份期权相关的会计分录。
参考答案:编制会计分录:
①20×7年
借:管理费用 9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90
②20×8年
借:管理费用 8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80
③20×9年
借:管理费用 73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73
④20×9年行权日
借:银行存款 (20×243×1000)486
资本公积 243
贷:股本 24.3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704.7
解析: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