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农民余某、代某为牟利同时带动全村人致富,擅自非法组织村民在因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而被国家查封的某矿洞继续开采煤矿。经有关部门要求整改后,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余某、代某在应付有关部门检查时,多次指使他人制造停电假象,应付检查。某日,洞内作业人员在更换灯泡过程中扯动电缆,使破损电缆短路产生火花,引起瓦斯爆炸。当场炸死25人,另有10人受伤。
问:余某、代某的行为构成何罪请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参考答案:余某、代某的行为构成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根据《刑法修正案(六)》第2条修订《刑法》第135条的规定,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是指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客观上,在矿洞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情况下,余某和代某非法组织村民开采被国家查封的矿洞,经有关部门提醒后,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在这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情况下仍强行生产;本罪是结果犯,余某和代某的行为导致了重大伤亡事故,情节特别恶劣。主观上,余某和代某属于过失,即在经有关部门要求矿洞整改后,余某和代某应该预见到安全生产措施不符合国家规定所产生的危害后果,但轻信可以避免。主体上,余某和代某属于矿洞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因此,余某和代某的行为构成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