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家住甲市A区的赵刚向家住甲市B区的李强借了5000元,言明2010年2月之前偿还。到期后赵刚一直没有还钱。2010年3月,李强找到赵刚家追讨该债务,发生争吵。赵刚因所牵宠物狗易受惊,遂对李强说:“你不要大声喊,狗会咬你。”李强不理,仍然叫骂,并指着狗叫喊。该狗受惊,扑向李强并将其咬伤。李强治伤花费6000元。李强起诉要求赵刚返还欠款5000元、支付医药费6000元,并向法院提交了赵刚书写的借条、其向赵刚转账5000元的银行转账凭证、本人病历、医院的诊断书(复印件)、医院处方(复印件)、发票等。赵刚称,其向李强借款是事实,但在2010年1月卖给李强一块玉石,价值5000元,说好用玉石货款清偿借款。当时李强表示同意,并称之后会把借条还给赵刚,但其一直未还该借条。赵刚还称,李强故意激怒狗,被狗咬伤的责任应由李强自己承担。对此,赵刚提交了邻居孙某出具的书面证词,该证词描述了李强当时骂人和骂狗的情形。赵刚认为,李强提交的诊断书、医院处方均为复印件,没有证明力。
关于李强要求赵刚支付医药费的诉讼管辖,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甲市A区法院
B.甲市B区法院
C.甲市中级法院
D.应当专属甲市A区法院
参考答案:A
解析:
李强要求赵刚支付医药费的诉讼,系因赵刚的宠物狗将李强咬伤所致,属于侵权行为的案件,适用侵权案件的特殊地域管辖。 AB 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另外,根据《民诉意见》第28条规定,《民事诉讼 法》第29条(现为第28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本案中,原告李强被被告赵刚的狗咬伤,就是发生在赵刚家,所以侵权 行为地域被告住所地都是甲市M区。故A项正确。B项错误。 C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9条规定,属于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民事案件有: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本案请求支付医药费的数额为6000元,不可能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故C项错误。 D项,专属管辖是指法律规定某些特殊类型的案件专门由特定的法院管辖。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属于专属管辖的诉讼有三类: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本案不适用专属管辖,属于特殊地域管辖,故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