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真题试题】 (2009年多项选择第51题)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的规定,除重要的国有独资企业之外,其他国有独资企业的合并、分立,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应当听取企业工会的意见,并应通过一定途径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B.在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作出决定之前,应当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C.应由国有独资企业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

D.不得损害出资人和债权人的权益

答案

参考答案:A,D

解析:【真题解析】本题考查关系国有资产出资 * * 益的重大事项。《企业国有资产法》第37条规定:“国家出资企业的合并、分立、改制、解散、申请破产等重大事项,应当听取企业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据此可知,选项A正确。《企业国有资产法》第34条第1款规定:“重要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应当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的重大事项,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在作出决定或者向其委派参加国有资本控股公司股东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代表作出指示前,应当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据此可知,选项B错误。《企业国有资产法》第31条规定:“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分配利润,以及解散、申请破产,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第32条规定:“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有本法第三十条所列事项的,除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的规定,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的以外,国有独资企业由企业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国有独资公司由董事会决定。”据此可知,选项C错误。《企业国有资产法》第30条规定:“国家出资企业合并、分立、改制、上市,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进行重大投资,为他人提供大额担保,转让重大财产,进行大额捐赠,分配利润,以及解散、申请破产等重大事项,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的规定,不得损害出资人和债权人的权益。”据此可知,选项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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