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案情:自然人甲欲买房屋若干,遂于2005年5月1日到乙房地产公司售楼处了解乙开发建设的A楼盘情况。乙的销售人员称楼盘销售火暴,房屋成交量已达房屋总量的80%以上,如果甲不及时购买,可能再也买不到该楼盘的房屋,即使能买到,也要多支付10%以上的房款。甲领取了楼盘介绍资料后离去。建设部早在2003年出台文件,要求房地产公司必须即时在政府主管部门开通的网站上登记房屋销售的进展情况。甲遂于2005年5月1日晚上登录当地建委的房地产销售网了解A楼盘的销售情况,发现已售房屋仅占房屋总量的 40%。不过,甲考虑到该楼盘的价格较合适,竣工时间也较快,遂决定购买。
5月2日,甲向乙公司交付定金5万元,双方约定10日内签订正式合同。5月10日,甲乙签订三份房屋预售合同,约定甲购买乙开发建设的A楼盘B、C、D三套精装修房屋,价款为 500万元。乙赠与甲位于地下一层的车位一个,甲对该车位享有永久使用权。乙应于2006年3月31日前将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交付于甲,并应于2006年6月30日前为甲办妥房产证。甲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10月内付款 150万元,余款350万元由甲通过向银行贷款来支付。
甲、乙之间的房屋预售合同于5月20日在当地建委作了备案。甲依约支付了首付款150万元。2005年5月31日,甲与丙银行签订贷款合同,约定甲向丙银行贷款350万元,甲以房屋一套向丙银行提供抵押。丙银行应于合同签订后10日内甲提供贷款。甲应自2005年7月起向丙银行按月分期还款,期限为30年,每月还款14000元。如甲未按时还款达3期以上,丙银行有权解除合同。另外,乙公司以保证人的身份在合同上签了字。随后,丙银行向甲贷款350万元,甲用此款向乙公司付清了房款。
2005年冬季,为乙承建房屋的丁建筑公司为了加快工程进度,在混凝土中使用了含有氨气的添加剂,以提高其凝结的速度。由于乙没有及时向丁支付工程款,致使工程未能如期完工。乙直至2006年5月31日才将房屋交付于甲,但并未向甲交付车位。甲入住后,发现房屋内弥漫着刺鼻的气味,由于这种气味的刺激使眼睛经常流泪。经相关部门检验,该气味确定为氨气,其浓度高于国家标准数倍,且在1年内难以完全消除,氨气来源于丁使用的建筑材料。 2006年6月,甲再次到房地产销售网查询发现 A楼盘的已售房屋仅占房屋总量的60%,甲遂将乙诉至法院,提出如下请求:(1)撤销甲、乙之间签订的房屋预售合同;(2)乙支付违约金,标准为每日按房价的万分之两点一计算,起算时间为2004年6月1日;(3)乙赔偿损失,包括:①甲于2006年6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期间在外租房的租金4000元;②甲因氨气刺激而受到的精神损害20万元。乙提出反诉,要求撤销其对甲车位的赠与。
问题:

对于甲请求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应该全部得到支持吗为什么

答案

参考答案:对于甲请求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不应全部支持。因甲提起的是违约之诉请求权,故不能包括精神损害赔偿。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投有约定违约金条款,所以不能主张违约金责任。甲所提出的相当于房租的损失,应该属于乙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所以甲可以请求赔偿相当于房租的损失。

补全对话,情景问答
问答题

×年4月17日19时30分左右,某公司某厂板金组季节工李某在63t气动冲床上进行GE柜外箱体冲孔加工时,因左手进入模具取料造成左手食指、中指、无名指及小指指尖被模具压伤的重伤事故。为使相关单位从中吸取教训,现将事故情况通报如下:
(一)伤者情况
姓名:李某;性别:男;年龄:17周岁;入厂时间:×年4月14日;该职工经过人厂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
(二)事故发生过程
×年4月17日18时30分左右,板金组根据生产需要,安排GE柜生产的所有人员回厂加班。经工艺员确认后,19时15分左右班组长安排王某当师傅(×年2月18日入厂)在63t气动冲床上给李某等三名新工示范操作GE柜外箱本体冲孔工序,准备让其上岗操作。该外箱板材长184cm,宽78.5cm,操作时需要两人合力将板材送人模具并扶正,其中站在机台前方的一人踩脚踏开关,完成冲压之后将成型的板材取出放好,并取出冲孔落料,另外一人取出待加工的新板材。王某讲完操作程序和注意事项并示范操作后,看着李某和另外一名新工人配合作业操作十几块板料后,就离开和另一名新工在旁边80 t冲床上配合作业。约19时30分左右,当李某伸左手人模取冲孔落料时,左手食指、中指、无名指和小指被突然下降的上模压住,李某大叫一声,在旁边冲床作业的王某见状立即跑上前去将该冲床调至“点上”状态,让李某将左手拉出,发现左手的中指已从第二指节处压断,食指、中指、无名指也只有皮肉相连。在现场的见习组长郭某立即将伤者送至桂州医院,后转至小黄圃医院治疗。

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


1.该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包括哪些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