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某机械配件厂拟派10名青年工人到一高等技工学校的高级技工班学习,学费由企业负担,时间为一年。入学时,由单位根据收费标准开出第一学期学杂费支票。第二学期开学收费时,因工厂放假,财务主管未上班,暂先由职工自己垫付。学习期满,10名青年工人持合格证回厂报到时,该厂已实行承包经营,承包人李某认为应按承包经营计划实行管理,这10名工人外出学习是以前领导同意的,费用不能由现承包人负担,而且根据提高效率需要,工厂已裁减部分人员,他们属于裁减对象,现每人发给经济补偿费500元(这10名职工均在该厂工作3年以上,月平均工资超过600元)。这10名工人不服,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该厂撤回裁员的决定,支付每人垫付的培训费及补偿费,共计10万元。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若裁员不合理,这10名职工与新承包人()。

A.继续履行原订立劳动合同

B.解除原订立劳动合同

C.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D.由劳动仲裁委员会主持签订新劳动合同

答案

参考答案:A

解析:

[考点] 不合理裁员的处理 根据我国《劳动法》第27条的规定,经济性裁员必须符合法定条件,一是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二是生产经营情况发生严重困难。而且经济性裁员的程序要合法,必须提前 30日向工会说明情况。同时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而该企业仅仅根据提高效率需要裁减人员,这10名青年工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裁,且每人只发给经济补偿费500元,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因此裁员无效。这10名职工与新承包人继续履行原订立的劳动合同。

选择题
填空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