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甲公司于2005年经行政主管机关审批后设立。2006年,甲公司与乙公司合并,并将乙公司改组为拓展市场业务的分公司。2007年,甲公司实现税后利润500万元,2006年发生经营亏损80万元。2008年6月,甲公司经理刘某将本公司30万元资金借给朋友张某使用,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收取利息。
问:
(1)甲公司与乙公司合并时,如何保护债权人利益
(2)甲公司2007年的税后利润如何分配

答案

参考答案:(1)公司合并时,应当自作出合并决定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
(2)甲公司2007年税后利润分配顺序是:第一,先以公司法定公积金弥补2006年亏损80万元,不足弥补的,用2007年税后利润500万元弥补;第二,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第三,经股东会议决议,可提取任意公积金;第四,分配股东红利。

单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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