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不定项选择
某国有企业的出纳何某到银行提取现金10万元,由于银行营业员马某的疏忽误给何某17万元,何某与财务科长吴某私分了这多领的7万元。选项所列分析中,哪些是正确的()
至2004年11月7日,甲有权要求乙归还的借款本息总额为:
A.20000元
B.18860元
C.19352元
D.23000元
答案
参考答案:B
解析:甲将利息预先在本金2万元中扣除3600元,甲实际向乙交付的借款数额为16400元,应以此为基数(即本金)计算利息,甲、乙约定5月10日交付借款,但实际上 6月7日,才实际交付,因而该借款合同实际生效日期为6月7日,至11月6日还本计息,借款期限为5个月,其计算方法为16400x 3%x5+16400=18860元。参见《合同法》第200、21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