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不定项选择

杰克,外国人,男,36岁。2003年2月4日晚,杰克与几个朋友在酒吧喝酒,因酒吧服务员不慎将啤酒洒到杰克身上,服务员道歉后,杰克仍然对着服务员大吼大叫,王某(男,28岁,某公司职员)见此情景,想替服务员出气,于是讥讽了杰克几句。杰克于是跟王某理论,两人发生争执并动手打起来,杰克顺手拿起啤酒瓶朝王某打去,王某应声倒下。后来,民警赶赴现场,将此案作为刑事案件处理。请回答下列问题: 在侦查过程中,发现杰克的国籍不明,请问应该适用下列哪一程序()

A.涉外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B.适用普通刑事案件程序

C.应当按照无国籍人刑事诉讼程序处理

D.比照外交人员处理

答案

参考答案:A

解析:《刑诉解释》第314条规定,外国人的国籍以其入境时的有效证件予以确认;国籍不明的,以公安机关会同外事部门查明的为准。国籍确实无法查明的,以无国籍人对待,适用涉外刑事案件审理程序。

问答题

2003年1月15日,亚太公司为减员增效,开始职工分流工作,鼓励职工自我创业。该公司运输队副队长张三首先响应,率先辞职。所在公司董事长李四系张三亲戚,李四决定以亚太公司为张三担保,从工商银行贷款8万元(贷款手续正常),用于购买卡车,以此鼓励分流职工。2月9日,张三办理了个体营业执照经营汽车运输。同年9月,原公司另一分流职工王五与张三协商入伙,参与张三的个体运输。开始,张三的妻子帮助管理账目,2004年 4月份以后,改由王五的妹妹帮助管理账目,他们两人都没有参加盈利分配。所有单据都由张三、王五两人共同签字后人账。在经营过程中,王五向建设银行筹措了7.6万元贷款,用于购买汽油、零备件,并在当地收购蔬菜水果,运往外地销售。在两人合伙经营期间,前两个月每月领取现金1600元,以后每个月2000元。后因市场原因,发生亏损,在清偿债务时,双方发生争执并同意散伙。这时双方共欠银行贷款4万元,其中2万元为欠工商银行的购车贷款,另2万元为张三、王五经营期间向建设银行的贷款。所剩汽车估价1.6万元。张三认为这些欠款应两人平均分担。而王五认为自己仅仅是张三个体运输的雇工,因为双方没有合伙协议,但根据《合伙企业法》,需要有书面合伙协议,所以王五不承担任何责任。与此同时,工商银行要求亚太公司偿还张三尚欠的2万元贷款,亚太公司以前任董事长李四擅自决定为张三担保违反公司规定为由,拒绝承担责任。

案中汽车经折价,变卖得1.6万元。如1.6 万元均支付给建设银行,张三与王五如何分配承担债务

问答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