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些情形不能构成先占无主物?
A.私营业主王某指示他的秘书张某将办公室一台旧电脑丢掉,之后张某将电脑抱回家自用
B.王某抛弃一件旧大衣,忘记手表在大衣的口袋里,张某拾得大衣和手表后都不构成先占
C.王某一直对于自己的手机不满意,整天说要将其丢掉,却始终带在身上,某日不慎忘在办公室,其同时张某拿去,可构成先占
D.王某某日在大山深处捕获野兔一只可先占获得所有权
参考答案:A,B,C,D
解析:A项中抛弃电脑的主体是王某,指示张某之后,要构成无主物,需要张某按照指示进行一定的行为,将电脑置于一个特定的、没人支配的空间才能构成无主物,因此,张某直接将电脑抱回家的行为,不能构成先占,此时,电脑还没有置于特定的空间,因此,没有构成无主物。B项中,对于大衣可以构成先占,故错误;C项只具有抛弃的意思,但没有抛弃的行为,因此手机不是无主物,不构成先占;野生动物属于国家所有,不构成先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