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不定项选择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关于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执行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应当由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执行

B.当事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C.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的和解协议无效

D.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仃的别限

答案

参考答案:B,D

解析:[知识点] 民事诉讼生效判决、裁定的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故A选项错误。《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故B选项正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款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故C选项错误。《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故D选项正确。
综上,本题答案为:B、D。

选择题
阅读理解与欣赏

阅读下面文言文,完成下列各题(6分,每小题3分)

杜甫传

甫,字子美,京兆人。审言①生闲,闲生甫。少贫不自振,客吴、越、齐、赵间。李邕奇其材,

先往见之。举进士不中第,困长安。

天宝十三载,玄宗朝献太清宫、飨庙及郊,甫奏赋三篇。帝奇之,使待诏集贤院,命宰相试文章。

擢河西尉,不拜,改右卫率府胄曹参军。

数上赋颂,因高自称道,且言:“先臣恕、预②以来,承儒守官十一世,迨审言以文章显。臣赖绪业,

自七岁属辞,且四十年,然衣不盖体,常寄食于人。窃恐转死沟壑,伏惟天子哀怜之。若令执先臣故事,拔泥涂久辱,则臣之述作,虽不足鼓吹六经,先鸣数子,至沉郁顿挫,随时敏给,扬雄、枚皋③,可企及也。有臣如此,陛下其忍弃之?”

会禄山乱,天子入蜀,甫避走三川。肃宗立,自鄜州羸服欲奔行在,为贼所得。至德二年,亡走凤翔,

上谒,拜左拾遗。

与房琯为布衣交,琯时败兵,又以琴客董廷兰之故罢相,甫上疏言:“罪细不宜免大臣。”帝怒,诏三

司杂问。宰相张镐曰:“甫若抵罪,绝言者路。”帝解,不复问。时所在寇夺,甫家寓鄜,弥年艰窭④,孺弱至饿死,因许甫自往省视。从还京师,出为华州司功参军。关辅饥,辄弃官去。客秦州,负薪拾橡栗自给

流落剑南,营草堂成都西郭浣花溪。召补京兆功曹参军,不至。会严武节度剑南西川,往依焉。武再

帅剑南,表为参谋,检校工部员外郎。武以世旧,待甫甚善,亲诣其家。甫见之,或时不巾,而性褊躁傲诞,常醉登武床,瞪视曰:“严挺之乃有此儿!”武中衔之。一日,欲杀甫,集吏于门,武将出,冠钩于帘者三。左右走报其母,为救得止。

崔旰等乱,甫往来梓、夔间。大历中,出瞿塘,溯沅、湘以登衡山。因客耒阳,游岳祠,大水瀑至,

涉旬不得食。县令具舟迎之,乃得还。为设牛炙白酒,大醉,一昔卒,年五十九。(节选自《新唐书·杜甫传》

注:①审言:杜甫的祖父杜审言    ②恕、预:指杜恕、杜预二人

③扬雄、枚皋:二人均是西汉著名辞赋家 ④弥年艰窭:长年生活贫寒困苦

小题1:对下列句子中加横线字词的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

A.臣绪业,自七岁属辞赖:依靠

B.若令执先臣故事,拔泥涂久辱故事:旧业

C.孺弱至饿死,因许甫自往省视省视:探望

D.瞪视曰:“严挺之乃有此儿!”武中之衔:嫌弃小题2:加横线的虚词意义和用法相同的一组是

A.①自鄜州羸服欲奔行在,贼所得②初,武与李陵俱侍中

B.①数上赋颂,因高自称道,言②不出,火

C.①陛下忍弃之②孰能讥之乎

D.①武世旧,待甫甚善②愿十五城请易璧小题3:翻译下列句子(10分,每句5分)

①关辅饥,辄弃官去。客秦州,负薪拾橡栗自给。(5分)

②武帝嘉其义,乃遣武以中郎将使持节送匈奴使留在汉者。(《苏武传》)(5分)

小题4:文言文简答题(3分)

杜甫,我国唐代最伟大的诗人之一,被世人誉为“诗圣”;《杜甫传》较为立体、生动地反映了杜甫的一生。请你根据《杜甫传》概括杜甫的三个主要特点。

小题5:用斜线“/”给下面文言文的画线部分断句。(不超过六处)(3分)

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使欲必不穷于物物必不屈于欲两者相持而长是礼之所起也。  (节选自《荀子.礼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