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不定项选择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关于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执行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应当由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执行

B.当事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C.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的和解协议无效

D.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仃的别限

答案

参考答案:B,D

解析:[知识点] 民事诉讼生效判决、裁定的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故A选项错误。《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故B选项正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款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故C选项错误。《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故D选项正确。
综上,本题答案为: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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