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不定项选择

1993年9月29日,圣达上海公司通过场上交易,秘密持有华兴公司股票的4.62%;在此之前,其关联企业圣清保健用品公司和圣丰电子灯饰公司在9月28日所持有的华兴股票就分别达到了4.53%和1.56%,合计持有6.09%。因此,9月29日圣达上海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持有华兴股票为10.71%。在已经超过法定报告比例的情况下,圣达上海公司才于1.o月5日作出公告,称其持股比例已超过5%,并据此要求华兴公司召开董事会,重新选举董事长。事件发生后,中国证监会进行了调查,并宣布决定圣达上海公司所获华兴公司股权有效,但该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在买卖华兴公司股票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圣达上海公司的哪些行为违规()。

A.没有及时披露信息

B.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票的5%这一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C.未依据规定进行报告

D.未依据规定进行公告

答案

参考答案:A,B,C,D

解析:本题涉及股份收购的报告义务问题。依照《证券法》第79条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的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以公告。在上述规定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故本题选项为ABCD。

单项选择题 A1/A2型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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