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某村村委会与村民曹某签约,将一座荒山承包给曹某,承包期为25年。曹某因为资金不足,未对山地植树开发,而是外出打工。村委会未经曹某同意,把荒山转包给村民张某。张某随后在荒山上进行了植树开发。曹某回来后,到山上拔掉张某种植的部分树苗。张某扬言要用铲子铲断曹某的腿。有人向村委会报告了此事。

请问你对该村委会的行为有何看法?

答案

参考答案: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3、14条的规定,作为发包方的村委会享有监督承包方(曹某)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的权利,但是也需要承担维护承包方的土地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的义务。且该法第16条第1项规定,承包方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在将荒山承包给曹某的这25年中,村委会无权对该山地进行转包,村委会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是无效的,对曹某构成了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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