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监理公司近10年来在所承担的建设工程监理期间,曾在三个工程项目中出现较为严重的质量问题,影响很大。为了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提高水平、改进工作,公司专门召开了专题研讨会,对下述三项工程的情况及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
1.为了出口来自N省的煤,专门在H省面临B海的A市开发新建一个中型港口工程项目,该项目曾经委托T设计院进行可行性研究。该可行性研究报告指明由于该地区处于某多泥沙河流的出海口附近,泥沙淤积极为严重,每年将为清淤投入大量资金方可保证港口运行。此外,在距该地区仅几十千米处,已有一个大型港口可资利用,因此认为建设该港口工程项目在技术上和经济上均是不可行的。但是这一结论不为业主方所接受,业主另行委托另一设计院D再次进行可行性论证,其结论是在技术和经济上可行,有利于发展H省经济。因此,该项目得以立项并进行了开发建设。在建设中出现港区的严重淤积,对港口运行产生了严重威胁。
2.N省H市是一个只有几十万人的中等城市,为了使该城市的面貌向现代化方向发展,该市决策层决定在市中心某处建设一项立交桥工程,该工程建成后,虽然施工质量很好,但通过该立交桥的车流量很少,许多车辆仍取道于桥下道路,立交桥利用率很低。
3.为解决L河水患及S市用水问题,在S市附近L河上修建了一座大型水库工程,业主A通过招标,确定该工程施工任务由B工程公司承包,并于招标文件和签订的施工合同中提供了有关工程项目及施工现场的各种所需技术资料,包括地质情况、当地自然条件及材料的情况。
该工程大坝主体由当地砂砾、石料做成的坝壳及当地高粘性土壤做成的心墙防渗体组成,由于该地区的粘土含水量极高,在施工中采用了挖土机开挖当地粘土,直接用汽车运输上坝,分层铺填、分层碾压的施工方案,预计工期为5年。开工后,在进行粘土心墙施工中发现,其质量出现很大问题,无论采用何种压实机和采用何种铺土厚度和碾压遍数,均不能将其压实到设计要求的单位体积重量(干容重),而是呈现具有弹性的“橡皮土”状态。
在这种情况下,只得作出暂时停工的决定。由设计、施工、监理及业主各方研究,最终明确所产生的质量问题是由于土质含水量过高、施工方案工艺不当的原因所致,为此重新拟定了施工方案,进行试验印证。新施工方案能达到质量要求,对已完部分填方工程返工重做达到了质量要求。为此工期延误了半年,经济损失很大。
参考答案:1.该工程的主要质量问题是淤积严重,产生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第一,最主要的原因是决策人的立场与观点和由此产生的第二次可行性研究的片面论断,这是主观因素;第二,客观因素是工程所处的自然环境,即多泥沙河流的出海口附近及地形环境,造成技术上难以克服的淤积条件,而进行第二次可行性研究任务者又不能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错误地迎合决策者的心理需要。因此,主要责任在决策人,而第二次可行性研究者应负有连带责任。
2.主要质量问题是立交桥建成后,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造成此情况的第一因素是项目决策人的主观盲目性和不讲究科学决策,因此应负主要责任。
3.直接原因是由于当地高含水量粘土不适合直接填筑压实,所以材料是最主要的客观原因;其次是未能认识这种客观因素的影响,采取了不适宜的施工方案和工艺方法,即直接开挖填筑技术方法的原因。
施工单位应负直接责任。因为对于使用当地材料能否达到设计的质量要求(填土的密实度),应当事先进行试验,在能够达到质量要求的前提下,才能据以制定施工方案。
勘察、设计单位在设计中只提示了对填筑土方的质量要求,没有对当地土质情况及其使用提出技术上的建议,提请施工单位予以重视,是设计上的不足及缺陷,应负一定的责任(间接责任)。
监理单位在审查施工方案及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控制方面,没有遵照有关规定,对现场配制材料(或使用当地材料)未提出试配(或试验)的要求,属于失误,应按照监理合同承担一定(失职)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