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2003年6月1日是某甲(14周岁)和某乙 (16周岁)的生日,两人上年—起去某网吧上网,因欠网吧钱遭受老板奚落,心怀恨意,遂在下年买了两桶汽油浇在网吧门口,刚点燃便害怕了,遂喊了一声“救火呀”便逃跑了,后来因为群众发现及时,将火扑灭了。 根据上述案例,请回答以下问题: |
某乙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 )
A.犯罪既遂
B.犯罪未遂
C.犯罪中止
D.不是犯罪
答案
参考答案:A
解析:[考点] 故意犯罪停止形态 刑法第23条第1款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在本案中,某乙已经完成了放火行为,是由于其他群众及时发现才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放火罪属于危险犯,只要放火行为完成,即构成放火罪。刑法第24条第1款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虽然某乙喊了一声“救火呀”,但是此时犯罪行为已经完成,他也没有实施其他有效行为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因而不成立犯罪中止。所以A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