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2003年6月1日是某甲(14周岁)和某乙 (16周岁)的生日,两人上年—起去某网吧上网,因欠网吧钱遭受老板奚落,心怀恨意,遂在下年买了两桶汽油浇在网吧门口,刚点燃便害怕了,遂喊了一声“救火呀”便逃跑了,后来因为群众发现及时,将火扑灭了。
根据上述案例,请回答以下问题:

某乙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 )

A.犯罪既遂

B.犯罪未遂

C.犯罪中止

D.不是犯罪

答案

参考答案:A

解析:[考点] 故意犯罪停止形态 刑法第23条第1款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在本案中,某乙已经完成了放火行为,是由于其他群众及时发现才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放火罪属于危险犯,只要放火行为完成,即构成放火罪。刑法第24条第1款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虽然某乙喊了一声“救火呀”,但是此时犯罪行为已经完成,他也没有实施其他有效行为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因而不成立犯罪中止。所以A是正确的。

单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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