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P公司与Q公司签订了一份供货合同,合同标的价值500万元,合同约定,由P公司负责送货上门到Q公司,货到后Q公司一次性付清价款,货物在运送途中的风险由Q公司承担,Q公司先交120万元给P公司作为定金。请问该合同的效力如何

A.该合同无效,因为当事人的约定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B.部分无效,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了法定比例,超过部分无效
C.该合同无效,因为当事人约定的风险承担方式与法律的规定不一致
D.合同有效,若P公司违约,Q公司有权请求其给付120万元

答案

参考答案:B

解析:[考点] 合同的无效
本题中签合同的行为属于民事行为。依据《担保法解释》第121条的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B项正确;定金条款并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内容的效力,且在合同法领域,除强制性规定外,约定高于法定,所以P、Q两公司关于风险承担的约定有效,所以AC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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