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一)李某为写一篇关于各部委副职分工的论文,从2011年5月中旬开始,先后向14个部委申请公开各部委副职的分管部门、兼职状况等信息,但有三个部委拒绝公 开。2011年9月,李某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将这三个部委告上了法院,要求判决三个部委公开相关信息,在诉讼过程中,三个部委向李某公开了 相关信息,李某撤诉。

对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A.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B.三部委所在地的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C. 李某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D.三部委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答案

参考答案:B

解析:《行政诉讼法》第14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一)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二)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 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该案被告为各部委,应由中级法院管辖。该法第17条规定,行政 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本题选择B。

单项选择题 B1型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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