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二)9岁的王小花没钱买玩具,向父母要钱遭拒绝,某日,王小花随父母到姨妈李某家玩,见梳妆台上有一个金戒指(价值2500元),随即偷偷放进自己的口袋。当 日,王小花将金戒指以200元的价格卖给玩具店老板张某,并称这戒指是过生日时妈妈送她的礼物。次日,李某发现金戒指不见了,便告知王小花母亲,经询问后 得知,金戒指确是王小花所拿且已卖给了张某,王小花母亲随即找到张某要求返还金戒指,并退还张某200元,张某称金戒指是花钱买的,且已以2000元卖给 了好友林某,无法返还。

王小花与张某买卖金戒指的行为是()。

A.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B.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C.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

D.无效的民事行为

答案

参考答案:D

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第58条第1款第1项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效。该法第12条第2款规定,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 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本案中王小花只有9岁,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故其与张某的买卖合同无效。因此,本题选择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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